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
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实施办法
第一条 “绿色通道”,就是允许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在缓交全部或部分学费、住宿费的情况下先办理入学手续,是确保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顺利入学的有效措施。为保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正常入学,依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政策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本专科新生。
第三条 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我校“绿色通道”工作,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和管理工作,各学院负责审核、审批工作。
第四条 申请条件
1、建档立卡学生,不在全国和山东省资助管理系统名单中的需提供由生源地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
2、家庭经济困难的烈士子女、残疾人员子女、低保家庭子女、孤儿,需提供相应证件。
3、家庭主要成员中有重病且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者。
4、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其它一些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者。
第五条 申请及审批的程序
1、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凭《新生入学通知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等证明材料,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各学院经初步认定后,指导新生填写《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申请表》一式两份,由学生工作办公室和学院负责人签署意见。
3、申请学生应填写《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申请表》并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4、申请批准后,学生可凭申请表先办理其它入学手续。
第六条 学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对学生进行困难认定,按照有关政策给予资助。学生必须如实申报家庭经济状况和生源地获得资助的情况,一经发现虚假瞒报,学校将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第七条 各学院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积极、主动、热情的服务,除允许其缓交相关费用先行办理入学手续外,还要指导、帮助学生解决生活中存在的困难。
第八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学生工作部。
第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引自山东第一医科大学2021版《学生服务手册》)